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拟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材料,并于9月7日发布相关公告。随即,公司通过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转呈关于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 日前,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68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华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原则同意东华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