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9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北汽麦格纳制造合资公司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公司卫蓝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