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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达数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30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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