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士达: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30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3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至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6、会议主持人: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1,486,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3.8007%。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1,431,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3.79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96%;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7,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975%。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了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2《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9,7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0,2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3《选举李春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4《选举何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徐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选举陈彬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3《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9,7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0,2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胡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1,431,2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同意511,7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02《选举缪玲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71,439,723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0,244股。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47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58,9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21%;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97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平律师、段博文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