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7号),因此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对本次重组报告书更新了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具体详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删除了对重组报告书中与审批、交易价格调整的相关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