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46B股900903 大众B股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 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利鹏行: 上海利鹏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嘉兴睿和: 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重要内容提示:
● 标的名称: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减资金额:人民币49,343.94887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减资尚需获得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一、减资概述
1、2017年11月,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鹏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有限合伙协议》,利鹏行认缴出资人民币45,280万元投资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嘉兴睿和的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7-040)。
2、2018年8月,利鹏行与深圳前海签订《有限合伙协议》,增加认缴投资
金额人民币24,72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为利鹏行自有资金。本次增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丰富公司股权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披露的《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8-019)。
3、2019年11月,利鹏行与深圳前海签订《有限合伙协议》,拟减少认缴投资金额人民币49,343.94887万元。本次减资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推进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减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4、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减资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决策条件,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5、对该项目的减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标的公司名称: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1号楼103室—64
4、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冯本珂)
6、合伙目的: 从事投资,为合伙人谋取投资回报
7、合伙期限: 2017年8月15日至2027年8月14日。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0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期限。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经审计)
指标 | 2018年 |
总资产 | 446,081,046.86 |
净资产 | 446,080,376.86 |
营业收入 | 0 |
营业成本 | 0 |
净利润 | -8,460,793.14 |
三、本次减资前的股本结构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 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比例 | 缴付期限 |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 | 货币 | 0.28% |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内 |
上海利鹏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货币 | 99.72% |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内 |
总计 | 70,200 | 100% |
四、本次减资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 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 方式 | 出资比例 | 缴付期限 |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 | 货币 | 0.959% |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内 |
上海利鹏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656.05113 | 货币 | 99.041% | 自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内 |
总计 | 20,856.05113 | 100% |
五、本次减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资金额为人民币49,343.94887万元。本次减资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推进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减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鉴于客观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其他事项
1、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
2、深圳前海与公司、利鹏行及公司、利鹏行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30日
报备文件
《嘉兴睿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