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农产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9

41%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优化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布局,降低投资风险,拟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方式,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吉星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并要求交易对方受让公司对桂林海吉星公司全部债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股权。

我们认为,本次转让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投资风险,优化市场布局和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决策本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