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王娟系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祥龙之妹妹,董事韩惠明与王娟系夫妻关系,关联董事王娟、韩惠明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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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