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典当纠纷一案的进展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2018年9月6日披露《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于2019年1月2日披露《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公章,导致公司违规为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借款发生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原告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典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导致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66,336,000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相关公告内容。
本案已于2019年3月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寄送的《传票》,本案将于2019年11月28日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