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魏超文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2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9-031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万江明先生发表反对意见的原因为:一是非主营业务,二是资金紧张和短缺。董事赵跃强先生反对意见的原因为:此项目非公司主营业务,且公司资金紧张。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