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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首航节能股票代码:0026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3层1304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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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需待《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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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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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首航节能/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甘肃省并购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乙方 | 指 | 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
首航波纹管、转让方、甲方 | 指 |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拟通过协议受让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1,212,748股股份(占首航节能股份总数9.90%)。 |
标的股份 | 指 |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1,212,748股股份(占首航节能股份总数9.90%)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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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3层1304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1GBNH38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以本企业私募基金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并购重组及相关投资咨询服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8、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9、主要股东情况: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福祥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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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受让股份的方式推动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大宗交易受让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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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持有首航节能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首航节能股份数量为251,212,7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90%。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转让方):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二)转让协议的数量及比例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1,212,748股普通股股票转让给买方,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0%。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5日首航节能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即每股人民币3.87元,总价款共计为人民币972,193,334.76元(大写:玖亿柒仟贰佰壹拾玖万叁仟叁佰叁拾肆圆柒角陆分)。
本协议签订后且深交所出具确认意见书当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款转入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账户。
(四)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协调解除标的股份质押及或司法查封的情形,以确保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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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
3、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的约定的全面适当的履行付款义务。
4、乙方应当自目标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有权向首航节能提名一位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候选人。
(2)自目标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承诺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减持规定;不违反规定和双方约定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管理所持有的目标股份;
(3)在持有目标股份期间,乙方应当确保持续拥有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资格。
4、因履行本协议各自所发生的税费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各自自行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受让的首航波纹管所持有的首航节能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将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质押股票的质押解除,保证不影响本次转让的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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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首航节能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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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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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协议: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与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市公司: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522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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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福祥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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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 |
股票简称 | 首航节能 | 股票代码 | 00266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3层1304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未持有 持股数量: 未持有 持股比例: 未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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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251,212,748股 变动比例: 9.9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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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肃省并购(纾困)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福祥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