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车间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63.7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