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项下2021年度关联交易上限金额之议案。
同意提高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2020-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项下2021年度关联交易上限金额至人民币370亿元。详见公司同步通过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上网公告附件,公告编号:临2019-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