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后三年内拟再次选举为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后华先生于2012年3月30日起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4月,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满六年,唐后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全部职务。
鉴于唐后华先生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唐后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唐后华先生自上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未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