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部分代建工程款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湾公司”)建设的珠海洪湾中心渔港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今日,洪湾公司收到珠海市财政局支付的相关款项1.85亿元人民币。该款项原列支为“长期应收款”,公司财务将按相应科目进行冲减处理。另外,洪湾公司于近期收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支付的洪湾片区相关市政项目款项0.91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作相应财务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