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绍兴贝斯美拟向农业银行绍兴港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并由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3 月31日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资本:908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审计数据) |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月份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7,609.32 | 76,687.92 |
负债总额 | 12,479.31 | 16,153.97 |
净资产 | 55,130.01 | 60,533.95 |
营业收入 | 46,522.17 | 37,441.05 |
利润总额 | 9,232.48 | 6,209.62 |
净利润 | 8,138.25 | 5,390.0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
3、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是为了补充绍兴贝斯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
保风险可控。江苏永安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江苏永安为本公司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资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为绍兴贝斯美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为绍兴贝斯美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052.20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9%,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