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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3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9-043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态势,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申请额度人民币25亿元一年期(含一年)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提前还款或协商展期。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经理团根据公司资金计划,由经理团与重庆城投协商并签订借款及展期协议,若需进行展期,展期期数不超过五期(一年为一期)。

由于重庆城投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9年1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平、王安金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3号江北嘴金融城2号楼T1栋

(5)法定代表人:李明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

重庆城投成立于1993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005年,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市国资委持有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投资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57,470,818,517.61元,负债总额63,229,977,177.05元,净资产总额94,240,841,340.56元,营业收入2,054,397,184.95元,净利润512,241,382.03元(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重庆城投资产总额161,264,440,468.54元,负债总额63,018,190,003.89元,净资产总额98,246,250,464.65元,营业收入1,219,960,571.99元,净利润358,592,791.16元(未经审计)。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63.19%,系本

公司控股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人民币贰拾伍亿元整。

2、借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

3、借款期限及利率:一年期(含一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利率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4、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笔提取借款。每笔借款的期限,自公司实际提款当日起算,至一年期到期对应日前归还;每笔借款的利率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执行。

5、还款方式:按年付息,利息支付日为每笔借款到期对应日。

6、借款展期: 公司可向重庆城投申请借款展期,应提前30日提出展期申请,经重庆城投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7、提前还款:公司需提前还款时,应当书面告知重庆城投提前还款的时间和金额,经重庆城投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8、违约条款: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本息且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的,属公司违约,自逾期之日起,重庆城投按日息万分之五对逾期借款本息计收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2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充分体现了重庆城投对公司发展的巨大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42.75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若本次借款25亿元全部提取,按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估算,1年产生利息为1.0875亿元,此笔借款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6.0875亿元;若进行展期,按照最多展期五期计算,展期产生利息合计为5.4375亿元,此笔借款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1.525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目的明确,可保障公司现金流充裕,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取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论证分析,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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