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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3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33,347,755.31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相关诉讼均处于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是否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11月22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高虹等129名自然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票等相关材料,涉及金额33,347,755.3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高虹等129名自然人

被告方: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0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在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三、原告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33,347,755.31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四、案件进展情况

上述129起诉讼法院刚受理立案,仍在审理中。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129起诉讼均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如上述案件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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