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34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222.68万元,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股本由人民币8,34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222.68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目前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 |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并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五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实收股本为【 】万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2.68万元人民币,实收股本为11,122.68万元人民币。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34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22.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七十条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对于实施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大会,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董事会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经,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
董事会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经,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 ||
第二百一十条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等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将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围内的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