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2019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2亿元,敞口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荷兰安智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荷兰安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美元1,000万元整或者等值的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产品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