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方债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4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环保”或“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4民初23434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永清环保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清废弃物处置”)与徐毓良、李伟、戴綦文及上海精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筹”)一致同意解除于2018年2月7日签署的《关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由于投资协议中收购债权部分公司暂未进行支付,随着投资协议的解除,相关约定的债权部分的收购也一并解除。基于《民事调解书》的有关原则和内容,并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永清废弃物处置与徐毓良、李伟、戴綦文、上海精筹于2019年10月25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就已缴纳税费、解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的禁止事项、交接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做了有关约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8日、2019年5月20日、2019年10月28日披露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方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方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方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等公告。
一、 进展情况
按照《补充协议书》的相关要求,近期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得陇”)、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丰地”)已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于近日完成上海得陇、杭州丰地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海得陇、杭州丰地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清废弃物处置已收到徐毓良、李伟、戴綦文、上海精筹返还永清废弃物处置已支付款项的30%,即14,314,402.58元。
二、 工商变更完成情况
上海得陇、杭州丰地工商变更完成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1、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得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伟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347号2幢310室
经营范围:环保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资产委托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除专控),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钢材,建筑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李伟 | 300 | 30% |
徐毓良 | 700 | 70% |
合计 | 1,000 | 100% |
2、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杭州丰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天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630号3号楼2层D区
经营范围:服务:承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技术、计算
机软硬件;批发、零售:环保设备;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戴綦文 | 33 | 33% |
上海精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7 | 67% |
合计 | 100 | 100%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工商变更事项是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补充协议书》等有关约定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