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刘志青女士、翟新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算,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1月 23日
附件:
刘志青,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英语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公司。2013年12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刘志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翟新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行政部经理。
翟新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