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卫红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28,75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17,062.92万元,未达到原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项目的实施规划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因资金缺口搁置。
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年产
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0.3万吨软
珠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同时拟终止 “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阶段的资金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被搁置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在满足本次变更后“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其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