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28,75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17,062.92万元,未达到原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项目的实施规划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因资金缺口搁置。
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
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年产
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0.5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0.3万吨软珠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同时拟终止 “年产0.4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阶段的资金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被搁置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在满足本次变更后“年产2.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其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郑曙光、段嘉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同意《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