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况
根据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公司与珠海市横琴新区申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荣利丰建材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广东省中山市中澳滨河湾项目部分物业,用于开设购物中心。该项目租赁面积约6.13万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商业服务费及停车场场地管理费)约73,172万元。此外,公司对于该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7,856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执行委员会授权制度》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执行委员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珠海市横琴新区申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9163注册资本:300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裴剑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材(不含钢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塑胶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中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关联关系说明:珠海市横琴新区申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山市荣利丰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34号滨河湾花园63-64幢6层17卡之一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裴剑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木制品、金属制品、水性涂料、工艺礼品、钢材、五金模具、厨房用品、保温材料、消防器材、水泥制品的销售;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裴剑峰持股80%,罗泽林持股20%。
关联关系说明:中山市荣利丰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1:珠海市横琴新区申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2:中山市荣利丰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广东省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34号中澳滨河湾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六层部分物业,约6.13万平方米。 3、交易总金额及支付方式:约73,172万元(含租金、商业服务费及停车场场地管理费),按月支付。
4、租赁期限:20年。
5、生效条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签署日期:2019年11月20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签订该合同目的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购物中心,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