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出售LED国内照明大部分业务的议案》、《关于收到凯雷电机函件暨房产租赁方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出售LED国内照明大部分业务事项的意见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德豪照明100%股权出售暨将LED国内照明大部分业务出售,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因此,对此次股权出售的交易事项我们表示理解,并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董事需在会上回避表决。
2、关于收到凯雷电机函件暨房产租赁方变更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本次房产租赁方变更的事项是凯雷电机与其控股股东因合作业务需要,而向珠海德豪电气提出租赁方变更要求,除出租方、发票销售方、收款账户信息等有所调整外,原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面积、期限、租金价格、管理费、付款期限等内容均无变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郝亚超 王春飞 汤庆贵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郝亚超 王春飞 汤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