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911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高铁”)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神铁JLC1,期权代码:03708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54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3、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及公司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9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1、授予日:2019年11月6日;
2、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股份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权益数量:公司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6,999.1万份股票期权,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78,079.5346万股的2.52%。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钟岩 | 董事、总经理 | 300 | 4.29% | 0.11% |
李义明 | 副总经理 | 100 | 1.43% | 0.04% |
王守俊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 | 1.43% | 0.04% |
郑洪磊 | 副总经理 | 100 | 1.43% | 0.04% |
王志刚 | 董事会秘书 | 70 | 1.00% | 0.03% |
管理人员(52人) | 1,896.7 | 27.10% | 0.68% | |
核心技术骨干(132人) | 2,790.7 | 39.87% | 1.00% | |
核心业务骨干(62人) | 1,641.7 | 23.46% | 0.59% | |
合计(251人) | 6,999.1 | 100.00% | 2.52% |
4、行权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17元/份。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2)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计划等待期为24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能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业绩/绩效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9亿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低于5.9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0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0年ΔEVA为正值。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2.3亿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低于7.5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年ΔEVA为正值。 |
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根据测算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1.3亿元,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根据测算当年净利润不低于10.1亿元,以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核为准),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2年ΔEVA为正值。 |
注:1)上述条件所涉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中,对标企业的2018年业绩基数为剔除商誉减值后的净利润。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3)若在本次授予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本部或合并范围其他单位施行发行股票、可转债等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批期权生效时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的指标完成值时,根据该等行为的具体方案,评估并形成相应的调整方案,调整生效相关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EVA测算的相应参数和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公司业绩考核完成,激励对象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对该期内可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其中,激励对象绩效考核80分及以上行权比例100%,60-80分行权比例80%,60分以下不予行权。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神铁JLC1;
2、期权代码:037086;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11月18日;
4、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6,999.1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以及核心技术骨干。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