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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的需要,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实际控制人白厚增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愿意购买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在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出席公司2019 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了该次会议但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 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和公司201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挂牌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立甫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九号院2号楼4层
电话:010-50949378传真:010-50949400特此公告。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 年1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