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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9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最高成交价为13.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13,213.79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已回购股份数量的20%即2,589,120股被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6,306,583股减少至 1,203,717,46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2019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11月5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9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最高成交价为13.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13,213.7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8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的20%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止2019年11月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数量的20%即2,589,120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206,306,583股减少至1,203,717,463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16,730,50617.97216,730,50618.01
无限售条件股份989,576,07782.03986,986,95781.99
总股本1,206,306,5831001,203,717,463100

四、其他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章程事项,并在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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