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9-12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第五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燃气”)、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盛”)、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25.0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20.83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项目 | 授信方式 | 授信期限 | 原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1 | 东华能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1.5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1.5 |
2 | 东华能源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1.2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0 |
3 | 张家港新材料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4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3 |
4 | 太仓燃气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 0.5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0.5 |
5 | 宁波百地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 | 4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4 |
6 | 宁波百地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2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1.2 |
7 | 宁波新材料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 | 3.6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3.6 |
8 | 宁波新材料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0 |
9 | 宁波新材料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3 |
10 | 广西天盛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 0.5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0.5 |
11 | 新加坡东华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 3.53(5000万美元)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3.53(5000万美元) |
合计 | 25.03 | 20.83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254.26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1.73亿元,控股子公司192.53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45.77亿元,其中:东华能源33.83亿元,控股子公司111.94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8.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0.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3.53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美元)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