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中有表决权的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监事李华山就此议案依法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
竞争的承诺。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