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中有表决权的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何勇、程科、戚思胤、黄志勇依法回避表决。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变更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决定于2019年12月3日下午14:5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