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一)项“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6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董事会已采取和将采取的措施
1、上市公司加快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努力进行股权或债权融资,成立专门的催收工作团队,积极回收应收账,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流动性问题。
2、公司积极布局抢抓5G发展机遇,调整优化经营策略,创新经
营模式,以适应5G发展的要求。
3、公司严格控制开工条件,对已中标工程项目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合理安排投资和施工,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经营管理,严格控制经营费用和项目成本,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2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