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的通知,获悉李炳兴先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 开始日期 | 解除 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李炳兴 | 是 | 10,000,000 | 2018年01 月22日 | 2019年11 月13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 24.82% |
合计 | - | 10,000,000 | - | - | - | 24.82%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炳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292,3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1,023,139股的
12.95%;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500,000股,占李炳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4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先生、陆杏珍女士及其子李志聪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8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9%;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59,900,000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36.35%,占公司总股本的19.26%。
(备注: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