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持公司平稳运作,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林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及独立董事李朝阳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鑫先生、郭澳先生通讯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林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改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徐伟先生、董事张维先生、董事范永武先生,其中徐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李鑫先生、独立董事李朝阳先生,董事林凌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鑫先生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郭澳先生、独立董事李鑫先生,董事范永武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郭澳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朝阳先生、独立董事郭澳先生,董事徐伟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朝阳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2019年11月15日,刘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当选董事长林凌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徐伟先生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林凌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伙
人,兼任马鞍山全亿健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米未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林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先生,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维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林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林凌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总经理简历
徐伟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05年1月至2014年9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就职于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该公司合伙人兼总裁。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信保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乐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全亿健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全亿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再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先生,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启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徐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