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特定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0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34%)的特定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利合伙”)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7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434%)。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宏利合伙出具的《减持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利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广信材料股票合计2,399,8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3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宏利合伙持有广信材料2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001%;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持有广信材料277,860股,占总股本比例0.1439%。宏利合伙与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合计持股为278,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宏利合伙 | 集中竞价 | 7月10日 | 14.48 | 1,800,000 | 0.9325% |
11月8日 | 20.99 | 599,873 | 0.3108% | ||
合计 | 2,399,873 | 1.2433% |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宏利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0,073 | 1.2434 | 200 | 0.00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00,073 | 1.2434 | 200 | 0.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宏利合伙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利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宏利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宏利合伙出具的《减持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