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以岭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6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

2、投资金额:503,410万元

3、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未来持续发展动力,为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片剂、保健品等业务的发展做好充分的产能储备,2019年8月5日,公司与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进区协议书》,就以岭药业在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达成协议。2019年10月25日,公司在故城县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以岭”)。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衡水以岭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生产产品主要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片剂及保健品。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503,41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衡水以岭自筹资金。该项目计划已取得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实施目的

中药作为我国医药行业“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发展产业之一,新医改和国家发布的相关意见均表明了我国对中药行业的发展导向和相应的扶持政策,未来各方资金将会加快向中药行业倾斜,以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与传统中药饮片相比,具有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特点。一方面中药配方颗粒便于调配,服用方便,易于管理与储运,能更好的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易于为市场所接受。另一方面,因归属于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具有传统中药饮片所享有的可报销、不计入公立医院药占比、不纳入集中采购等政策红利,市场规模早已过百亿,增速保持30%左右。在日本、韩国以及台湾地区,中药配方颗粒在中药饮片市场中的占比在60%左右,我国中药配方颗粒在中药饮片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但仅为7%左右,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中药类保健食品的发展。其中《“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纲领性文件,为整个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导;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均包含中药类保健食品产业的具体发展内容。其中《“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明确提出:大力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规模。随着“健康中国”的推进,居民在收入和消费能力提升下,养生保健的意识明显增强,推动了我国对保健品的需求,中药保健品凭借其中医理念特色,取得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未来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已有409个品种配方颗粒品种获得河北省药监局配方颗粒临床研究批复,并在不断研发更多的配方颗粒品种推向市场。公司同时还坚持以专利中药的

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化生药、大健康产业同时拓展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已研发上市了300余种健康产品,搭建起新型中药饮片、营养保健品、营养食品等品类架构,并发挥中药研发与制造优势,努力为市场提供更多的保健类产品。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通过衡水以岭项目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生产基地,扩大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片剂、保健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推动公司中药板块和大健康板块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6MA0E8L0L2E

3、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经济开发区奥冠大街009号

4、法定代表人:吴以池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5日

7、经营范围:中成药、保健品、保健食品、中药提取物、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制造、销售及技术研发;药品运输及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产权及控制关系:衡水以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

4、项目具体实施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107,445.54平方米(合1661.16亩),总建筑面积1,216,620.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饮片加工车间、提取车间、制剂车间、保健品车间、榨油车间及锅炉房、仓储等生产及辅助设施。项目建设

达产后将实现年产中药饮片4,200吨、配方颗粒4,500吨、中药提取物4,500吨、中药片剂30亿片及中药保健品软胶囊10亿粒、保健食品500吨、保健饮料1,000吨生产能力,为未来公司发展和市场扩张打下良好的基础。

5、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3,4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83,150.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259.37万元。项目建设期3年,建设投资计划在建设期内投入,投入比例为第一年40%,第二年40%,第三年20%。

6、资金来源:衡水以岭自筹资金。

7、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57.70亿元,净利润约26.90亿元,投资回收期约4.96年(上述经济效益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化、经营团队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项目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项目投资总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资金筹措风险。衡水以岭将依托以岭药业良好的信誉和实力以及在与银行长期合作中建立的良好关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宏观环境、工程进度、价格变化、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不能按计划投入运营将会影响公司预期目标的实现。

3、项目投资涉及土地、环评等诸多手续,需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经过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后方可实施。项目需在建成完工、交付使用并通过GMP等相关认证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公司争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各项资质审批的完成,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是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考虑,符合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中药、健康产业生产基地的战略布局,扩

大中药片剂、中药饮片、保健品产能,又可为公司未来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提取物业务做好产能储备,从而达到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的目的,对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企业综合竞争力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