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105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的更正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告编号:2019-1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告编号:2019-103),公司控股股东马焰先生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5.95%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公告。 2019年11月14日,马焰先生与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简称“国融翰泽”)签订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将原协议中约定的两个受让方“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单一受让方“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现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原内容:
特别提示:
1、梅安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拟以9.823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
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更正为:
特别提示:
1、梅安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拟以9.823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 4、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
原内容: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通知,马焰先生与国融翰泽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
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马焰先生将持有公司39,1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10,0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更正为: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通知,马焰先生与国融翰泽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马焰先生将持有公司39,1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10,0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
原内容: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B.受让方(二)私募基金产品名称:“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K125成立时间:2019年4月26日备案时间:2019年5月6日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管理类型: 受托管理托管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作状态:正在运作 国融翰泽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司、马焰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更正为: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国融翰泽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与公司、马焰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原内容: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更正为: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更正
原内容: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马焰先生与国融翰泽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交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变更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马焰先生与国融翰泽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
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交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三、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更正
原内容: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梅安森股份;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
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国融翰泽与马焰先生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5%。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交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变更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梅安森股份;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 “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04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国融翰泽与马焰先生于2019年11月11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11月14日在北京签署了《<国融翰泽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马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以9.82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8,230,00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5%。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转让标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95%,占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20.36%)。
(二)本次交易流程安排
2、本协议签署生效并经深交所确认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的50%;完成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交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及/或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支付乙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甲方与其
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相互就支付乙方股权转让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原内容:“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中新增:“本次转让完成后,国融翰泽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 “国金永续1号私募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原内容: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和“国融翰泽-天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次交易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变更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国融CTA多策略1号私募投资基金”在本次交易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将会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特此公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