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14-03号)和江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0281财保36、37、38、39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18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 否 | 6,188,000股 | 100% | 5.67% | 否 | 2019-11-14 | 2021-11-1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财产保全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江阴闽海仓储有限公司 | 6,188,000股 | 5.67% | 6,188,000股 | 100% | 5.67%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14-03号);
2、江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苏0281财保36、37、38、39号]。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