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156 号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19年三季报以及全年商誉预计的过程中发现,公司在2018年末进行并购子公司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熙科技”)及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中邮”)的商誉减值测试时,误将资产组账面价值取为道熙科技和亿中邮2018年末净资产数,导致2018年度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28.66万元和168.42万元,累计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497.08万元。你公司据此更正2018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你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4.21亿元更正为-3.46亿元,调增7,497.08万元,调增比例为21.68%。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