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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8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具体合作事宜将另行签署协议或合同;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2、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实有助于公司业务进一步提升和拓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述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2日-13日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沭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储能项目开发协议》;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淮安经济开发区”)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本次签署的协议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合作对手方介绍

1、《储能项目开发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合作对手方名称: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沭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管部门,沭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创建于2001年8月,2006年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3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苏北地区第一家县域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除本次合作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类似的业务往来。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合作对手方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2010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了富士康、台玻、韩泰、达方、膳魔师等各类企业6000余家,其中台资企业400余家,是国内知名的台资高地。区内建有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苏北首家软件园、台湾农民创业园以及空港产业园等特色功能区,位于2018年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第29名,江苏省内国家级开发区第12名,位列第一方阵。淮安经济开发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除本次合作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没有发生类似的业务往来。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储能项目开发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乙方: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沭阳经济开发区用户侧“削峰填谷”储能项目。

3、项目规模

规划总装机容量100MWH。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将根据当地规划和实际进度开展合作,预计总投资为1.5亿元人民币,项目投资由企业自筹,保证投资到位。

5、双方义务

甲方协调乙方享有地方政府关于储能系统开发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向乙方

推荐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供乙方对资源进行筛选,协助乙方办理储能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规划、备案、消防、接入系统等相关手续,投资建设储能项目;在项目开发建设期内,赋予乙方所在辖区内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开发权等。乙方积极开展储能项目整体规划、调研、数据收集、分析、评价、设计、申报等前期工作;在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定条件下,享受国家和甲方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优惠政策;根据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服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等。

6、协议生效

本意向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双方将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渠道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推进淮安经济开发区智慧城市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整合地方资源,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媒介、业务对接和行政服务保障等;乙方利用其在电力电子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为甲方提供涵盖梯次储能、智慧照明、充电设备等产品及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解决方案等;为有效推进淮安经济开发区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在储能、智慧照明、充电桩等领域每年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作项目为准;乙方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建立智慧照明生产基地,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3、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优先级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双方高层会议以确定合作的方针,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协调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并建立高效的合作机制,定期开展沟通交流。

4、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2年11月12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就下一个合作周期的事宜进行磋商,以此决定后续合作

事宜。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履行完毕之日。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围绕国家鼓励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充分利用沭阳经济开发区、淮安经济开发区的电力资源、渠道资源及区域资源等优势,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化和落地,公司携手地方政府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将根据当地项目规划及用能负荷特性,凭借智慧能源管理互联网平台,通过调适节能、管理节能、产品节能、系统节能为当地企业等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满足5G时代下城市能源多样化的需求。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仅将加速公司储能、充电桩及智慧照明业务应用市场的拓展进程,更进一步提高区域综合能源与各业务板块的联动效应,提升在新能源领域的竞争优势,完善公司全产业链智慧能源生态。通过本次合作,公司与地方政府平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将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大有裨益。

上述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如协议项目实施顺利,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交易方案以及其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严格把控风险,有效的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2、上述协议属于合作意愿、意向约定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储能项目开发协议》;

2、《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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