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因公司正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19年11月6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还需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挂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佳、王展、周顺祥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