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的通知,获悉新沂必康积极与质权人沟通,进一步降低质押风险。新沂必康于2019年11月11日将其前期质押给陈进军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 押股数(股) | 质押开 始日期 | 解除质 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质押公告日期 |
新沂 必康 | 是 | 30,000,000 | 2018年2月26日 | 2019年11月11日 | 陈进军 | 5.65% | 2018年2月28日 |
合计 | — | 30,000,000 | — | — | — | 5.65% | — |
注:上表中股份质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分别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截至2019年11月11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股份531,09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6%,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499,332,593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94.02%,占公司总股本的32.59%。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