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墨龙”或“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2019】第381号《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比例为100%高度关注,并要求公司认真核查并做出说明。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以及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于2017年11月30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500万股A股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用于为山东墨龙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综合性金融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于2018年12月7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061.7万股A股质押给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用于为山东墨龙融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2、请逐笔说明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质押时间、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用途、到期日(回购日)等事项,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可能存在平仓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所持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序号 | 质押日期 | 质押股数 | 本次质押所占比例 | 质权人 | 用途 | 融资期限 |
1 | 2017-11-30 | 8500万股 | 36.08%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综合性金融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 2017.11.30— 2020.11.29 |
2 | 2018-12-07 | 15061.7万股 | 63.92% | 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 为公司融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 2018.12.07— 2020.12.07 |
合 计 | 23561.7万股 | 100% | --- | --- | --- |
上述股份质押仅用于为上市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因此,张恩荣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3、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