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陈晓先生、陈也寒先生的通知,陈晓先生、陈也寒先生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陈晓先生、陈也寒先生持有的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7.10%的股份6,251,805股转让给泰豪集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合作备忘录补充约定及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晓、陈也寒)》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晓先生、陈也寒先生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1月12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晓 | 19,410,423 | 22.06% | 14,557,818 | 16.54% |
陈也寒 | 2,234,224 | 2.54% | 835,024 | 0.95% |
泰豪集团 | 11,854,465 | 13.47% | 18,106,270 | 20.58% |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9年11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完成后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6.54%、4.06%、4.06%、0.95%,合计25.60%,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0.5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