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张雄伟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王泰先生、独立董事陈荣玲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浩平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69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7,031,294股新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