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110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3)、2019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19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以及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日前,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现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1、公司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存在新增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序号 | 案号 | 受理机构 | 起诉方/ 申请人 | 被起诉方/ 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1 | (2018)沪0115民初75070号;(2019)沪0115执13762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注:本公司参股子公司)、黄壮勉 | 金融借款纠纷 | 4,500 | 案件判决结果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073、2019-088、2019-091号公告。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划扣被申请人名下款项,其中本公司被划扣款项合计508.64万元。经查询,本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法院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
2 | (2018)沪0115民初75063号;(2019)沪0115执13764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黄壮勉 | 金融借款纠纷 | 4,500 | |
3 | (2018)穗仲案字第29191号;(2019)粤03执2202号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恒富兴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等 | 票据纠纷 | 2,000 | 案件裁决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9-066、2019-085、2019-091号公告。本案件转入终本案件。经查询,本公司、黄壮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黄壮勉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4 | (2018)穗仲案字第29192号;(2019)粤03执2201号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州恒富兴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黄壮勉等 | 票据纠纷 | 10,000 | |
5 | (2019)鄂0116民初2076号 |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杭州九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壮勉等 | 借款纠纷 | 950 | 一审判令公司向杭州九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拟上诉。 |
6 | HCA 2609/2018 |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 Kimura Master Fund Limited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担保)纠纷 | 750万美元 | 法院判令本公司对该金融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判决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将以收到的判决 |
序号 | 案号 | 受理机构 | 起诉方/ 申请人 | 被起诉方/ 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仲裁 本金(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文书为准。 |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部分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如相关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对公司不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