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1艘18万吨级海岬型船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宁波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开展光船租赁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营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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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