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辉开电子信息类项目进区合同》及《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项目入园协议》的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备忘录〉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公司拟签订的备忘录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备忘录的签订符合长沙宇顺目前的经营能力和资产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