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澄杨机电100%股权,有利于盘活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保障重点领域发展的需要。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19年11月11日